俞江
一
《孟子·盡心上》:“桃應(yīng)問曰:舜為天子,皋陶為士,瞽瞍殺人,則如之何?孟子曰:執(zhí)之而已矣。然則舜不禁與?曰:夫舜惡得而禁之?夫有所受之也。然則舜如之何?曰:舜視棄天下猶棄敝也。竊負而逃,遵海濱而處,終身然,樂而忘天下?!?/p>
這就是“竊負而逃”的故事,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倫理設(shè)問。提問者說,如果舜為天子,皋陶(傳說中嚴明的法官)為司法官。舜的父親瞽瞍殺了人,舜該怎么辦?
孟子處于倫理兩難的困境中。這個問題中有一個前提,即舜有能力曲法以救父。你不是說無父無君的人是禽獸嗎?現(xiàn)在父親犯法了,不救他是否禽獸呢?但是,如果讓舜去干涉皋陶的判斷,人們又會說,哦,原來儒家是不要王法的。一個人做了天子,就把天下當(dāng)私產(chǎn)。
孟子的回答是,舜把瞽瞍從監(jiān)獄中撈出來,舜也不再當(dāng)天子。背著老父親逃到人跡罕至的海濱,安居下來,共享天倫,樂而忘天下。
孟子那個時代,這是極高尚的選擇。那時起,人人以天下為產(chǎn)業(yè),必欲完全占有之而后快。這個回答兼顧了對國法的尊重,又把孝道放到了審美的高度。一個人為了某種非物質(zhì)的快樂,放棄世界上最大的利益。這是一個什么樣的人?只能是高尚的人,純粹的人,脫離低級趣味的人。所以,這個答案維護了舜在歷史上的圣王地位。
但桃應(yīng)的提問在中國從來沒有得到解決。舜的身份有兩重,一是作為父親的兒子,一是天下仰望的天子。前者是私的身份,后者是公的身份。孟子的回答,是讓作為兒子的舜怎樣行動。但是,作為天子的舜應(yīng)該這樣行動嗎?
實際上,在孟子看來,天子舜和兒子舜是一回事。這就是孔子的學(xué)生有子說的:“其為人也孝弟,而好犯上者,鮮矣;不好犯上,而好作亂者,未之有也。”(《論語·學(xué)而》)從治民的角度來說,讓老百姓遵孝道,天下就和諧了。所以,舜無論如何不能坐視其老爸坐牢。孟子沒想到,在以后的兩千年里,把天下搞亂的,從來就不是老百姓,而是打著孝義大旗的皇帝和污吏。
孟子的倫理兩難,是典型的中國人思路。他將問題提出來,卻沒有解決因此產(chǎn)生的倫理與法律間的沖突。公私之間的身份及行動,不像想象中那樣可以輕易跨越。人是社會和政治的動物,他越來越難以找到一個人跡罕至的地方,可以“樂而忘天下”?!疤煜隆保绻皇侵刚螌嶓w,而是指文明社會的話,那么,隨著時代的發(fā)展,這個天下隨時都在我們身邊,不可須臾離之。憂也因它,樂也因它。
二
讓我們暫且忘記孟子的寓言,來看看另一個類似故事。這是古希臘悲劇作家歐里庇得斯的《阿爾刻提斯》,它在1942年由羅念生先生翻譯出來,現(xiàn)又收入《羅念生全集》第四卷。對古希臘歷史和文學(xué)的研究者來說,這是一個再熟悉不過的故事。
阿爾刻提斯是斐賴城國王阿德墨托斯的妻子。國王的死期到了,但因為阿波羅的幫助,命運女神答應(yīng),只要國王能找到一個愿意代替他去死的人,國王就能繼續(xù)活下去。阿德墨托斯得到這個消息,請求他的父母替他去死,但被拒絕了。只有妻子阿爾刻提斯愿意為他去死。這個故事就是講述死神來臨前后的情境。嚴格說,這個故事不能算悲劇,因為故事的結(jié)尾,到斐賴城作客的赫拉克勒斯——希臘神話中的大英雄,將阿爾刻提斯從死神手中奪了回來。因此,這個充滿悲傷旋律的戲劇擁有一個圓滿的結(jié)尾。
故事吸引我們的是,當(dāng)國王被父母拒絕之后,他怎樣看待父母,以及父母又是怎樣看待這個事件。這里有著另一個兩難假設(shè):當(dāng)父母需要代替兒子去死的時候,他們?nèi)ミ€是不去?這種兩難假設(shè)與中國人假設(shè)的方向不一致,在中國,難題是出給兒子的,相應(yīng)的責(zé)難也將針對兒子;而在古希臘,難題出給父母,因此,責(zé)難也針對父母。
可以說,不但是提問方式,而且整個故事都表現(xiàn)出一種中國人難以理解的倫理觀。這種倫理觀是中國人不能談?wù)摵筒豢上胂蟮摹?/p>
整個戲劇中的對白充斥著一種對死亡的觀點:如果真要有人去死,那么應(yīng)該是老年人,而不是年輕人。比如,當(dāng)死神說,帶走應(yīng)該死的人是他的職責(zé)時,阿波羅辯論道:“我是勸你把死亡拋到那些快要老死的人身上?!盵1]顯然,在歐里庇得斯看來,阿波羅的形象是正面的。如果我們驚訝于神的看法如此不公的話,那么,更驚訝的是,連國王也是這種看法??梢哉f,整個劇情中一個重要線索就是對父母的埋怨,埋怨他們沒有為年輕人犧牲,而他們本來應(yīng)該這樣做。
你看,國王的妻子阿爾刻提斯在埋怨:
“你的親生父母都棄絕了你,他們已經(jīng)享受了那樣高的福壽,很可以死的了,為了拯救他們的兒子,死去也是光榮——你是他們的獨生子,如果你死了,他們便無望再生一個兒子?!盵2]
國王阿德墨托斯不但埋怨,而且簡直是痛恨:
“我憎惡那生我的母親,也怨恨我的父親;他們只是口頭上愛我,不是事實上愛我?!盵3]
老天!這些話對于中國人來說,是大逆不道!
而歐里庇得斯居然將它們寫進戲劇中,以此博得廣大觀眾同情的淚水。
讓中國人大跌眼鏡的還不止于此。國王不但背后埋怨,當(dāng)他的父親斐瑞斯來為兒媳送葬時,還親口將憎惡和嘲諷加諸于父親身上:
“你已經(jīng)很老了,卻只是旁觀,讓別人,讓一個年輕女人來替死,你如今好意思來哀悼這死者?可見你并不真是我的父親,那自認為她生了我、被稱為我的母親的人,也并不真是我的母親;我原來是奴隸的血肉,被人偷偷放在你妻子的胸前。你如今來受考驗時,倒顯出了你是什么,我再也不承認我是你的兒子了。
就怯懦而論,你超過了任何人!你這樣老了,已到了生命的盡頭,還不愿意,還不敢替你兒子死;你們卻讓這外邦女人來替死,我該當(dāng)把她,只把她當(dāng)作我的父親和母親才對。”[4]
誠然,中國人也常常將救命恩人比擬為“再生父母”,但這是客套話,實際的意思,是把恩人視為與父母平等,也就不能再高。卻從不會說,因為這救命恩人,我就不要自己的父母。更何況,有哪個中國兒女敢要求自己的父母去為自己死呢?中國的子女只會因著為父母而死感到驕傲和贊譽。反過來的行為,就是茍且偷生,可恥且可鄙。
這個戲劇所反映的父子關(guān)系不僅于此。有趣的是,國王的父親斐瑞斯,對于兒子的責(zé)罵還有大段的回擊。我們注意到,斐瑞斯是從自己的身份談起的:
“孩子,難道你是在狂妄地責(zé)罵你用金錢買來的呂底亞或是佛律癸亞奴隸嗎?難道你不知道我是個忒薩利亞人,是個忒薩利亞父親所生,生來就是個真正的自由人嗎?”[5]
自由人,這是斐瑞斯以下言辭的基礎(chǔ)。一個自由人在古希臘意味著什么?這個問題要用斐瑞斯自己的話來回答:
“我只是生你,把你養(yǎng)來作這宮中的主子,可沒有替你死的義務(wù),因為我并沒有見到過這樣的祖?zhèn)髁?xí)慣,或是希臘的法律:當(dāng)父親的應(yīng)該替兒子去死。”[6]
這是斐瑞斯表達的第一層含義,一個自由人,只服從“祖?zhèn)髁?xí)慣”和“希臘的法律”。習(xí)慣或法律所規(guī)定的,他就遵守。除此之外,別人的意見或喜好——哪怕是國王的——都不重要。自由人可以選擇自己的行動方式。他喜歡活著是他的自由,他喜歡去死也是他的自由。別人的意志并不重要。除了習(xí)慣或法律,沒有能夠凌駕于自由人意志之上的事物。
接下來,斐瑞斯還說:
“你要自立,不論你快活不快活;凡是你應(yīng)該從我手里繼承的東西,你都得到了,你已統(tǒng)治著這么多的人民,我還要給你留下一塊很大的土地,那是我從我父親那里接過來的。我哪里害過你,奪過你什么東西?”[7]
如果說,斐瑞斯在前面是宣稱自己的權(quán)利,那么,這里就是在提醒阿德墨托斯應(yīng)盡的義務(wù)。這個義務(wù)是什么呢?不是中國人說的兒子應(yīng)該奉養(yǎng)或孝順父母的義務(wù),而是“自立”。“自立”不僅僅是財產(chǎn)的自立,斐瑞斯的意思是,一個成年人還應(yīng)該在精神上自立,他不應(yīng)該在處理事務(wù)的時候仍然依賴父母。
顯然,阿德墨托斯沒有把父親的話聽進去。他辱罵,繼而詛咒,直到他的父親訕訕離開。
一個父親,在兒子要他去替死的時候,不是覺得悲憤填膺,而是和他據(jù)理力爭,這在中國人看來簡直是瘋了,但我覺得,這是一個理性而智慧的父親。
三
孟子為中國人提供了一個狡黠的答案,這個答案為中國人的精神和日常生活提供了秩序。這個答案一旦成為中國人尊奉的善的觀念,那么,此后的相關(guān)立法就沒有選擇。在確定的善惡觀念面前,法律唯有向倫理靠攏,否則不可能建構(gòu)真正的秩序。這樣,我們就毫不驚奇地在古代刑律中發(fā)現(xiàn),“不孝”總是“十條重罪”或“十惡”之一。這個罪名包括以下行為:1.“告言、咒罵祖父母、父母”;2.父母喪期內(nèi)結(jié)婚、宴樂,或脫下喪服而穿吉服(“居父母喪,身自嫁娶,若作樂、釋服從吉”);3.知道祖父母或父母去世,但隱瞞消息不舉行葬禮(“聞祖父母、父母喪,匿不舉哀”);4.祖父母、父母在世,卻詐稱他們死亡(“詐稱祖父母、父母死”)。 [8]
父母死了,不盡心哀悼是犯罪。咒罵父母,包括咒父母去死,當(dāng)然也是重罪;反過來,父母沒死,卻說他們死了,這跟咒他們死一樣,其罪重不可赦。
古希臘社會并不反對孝敬父母和尊敬老人。按照阿里斯托芬的說法,遠古時候,人們孝敬父母,以尊老為美德??匆娮痖L前來便起身讓座。阿里斯托芬還勸告人們:“不要在口頭上忤逆你的父親,不要叫他作老朽,不要記住你兒時所遭受的小冤仇,那時節(jié)他多么辛苦地養(yǎng)育你?!盵9]在邁錫尼時期,年老者顯然也受人尊重。老年人在議事時總是先聲明自己年高,有資格對年輕人訓(xùn)誡。奧德修斯這樣說:“我在判斷力方面也許比你強得多,因為我比你年長,見識也比你多廣,因而但愿你能耐心地聽我的規(guī)勸?!盵10]以后,還可以看到梭倫講的孝子的故事,在阿哥斯有兩兄弟,因為母親想去神殿觀看赫拉女神的盛大祭典,又找不到牛拉車,就把母親坐的車拉到神殿前,而兩兄弟卻累死了。這兩兄弟有幸埋在神殿里,阿哥斯人還為他們立了像,放在神殿里。[11]這說明,古希臘人承認孝順父母是一種美德。
在其他戲劇中,我們看到孝順在希臘社會中的重要性。在索福克勒斯的《特拉喀斯少女》中赫拉克勒斯臨死時,吩咐兒子許羅斯在祭壇上燒掉他的身體。許羅斯認為這是不孝,而赫拉克勒斯卻逼迫許羅斯去做,并說唯如此才是服從了“最好的法則——孝順父親”。許羅斯明白了這是赫拉克勒斯的真實意圖后,表示為了討父親的喜歡,他愿意順從。[12]
俄狄浦斯的女兒伊斯墨涅說:“子女須為父母受累,這是不足掛齒的。”[13]但俄狄浦斯的兩個兒子沒有跟隨父親,而是在城邦里爭奪王位,只有兩個女兒在為父親奔忙。不過,俄狄浦斯的兒子波呂涅刻斯承認,由于沒有奉養(yǎng)俄狄浦斯,他成了“一個壞透了的人”。[14]
不過,再往后,古老風(fēng)俗似乎衰落了。斯瑞西阿得斯的兒子竟然在學(xué)會了歪曲的邏輯后打了他。[15]更奇怪的是,當(dāng)兒子要為打父親的行為辯解時,他說:父親小時候打了他,而兒子生來就是自由人,“你以為兒子應(yīng)該叫痛。父親就不應(yīng)該叫痛嗎?”父子倆還圍繞著法律只規(guī)定父親打兒子,沒有規(guī)定兒子打父親展開了爭論。而兒子的結(jié)論是,從今后應(yīng)該制訂一條新的法律,“讓兒子回敬他們的父親”。[16]
按照古希臘的法律,父親如果患了瘋病,兒子可到法庭上控告父親。如果兒子訴訟成功了,他可以提前得到家產(chǎn)。[17]事實上,索??死账乖谕砟晔艿絻鹤拥目馗?,控告的理由就是他精神失常,要把家產(chǎn)傳給他庶出的兒子。而索??死账故峭ㄟ^朗誦了他晚年寫的戲劇后,證明自己精神正常才被判無罪的。[18]可見,在古希臘,兒子對父親的控告,對父親來說是一件必須應(yīng)對的事情。但在中古時期的中國,控告父親的行為,本身就構(gòu)成犯罪。
四
國家法成為倫理的附庸,不是中國獨特的現(xiàn)象。不同的只是,那種法律所追隨的倫理有什么不同。公元前5世紀的歐里庇得斯,幫助我們看到古希臘正處于兩種倫理觀交替的時期。
輕視老人的風(fēng)俗或習(xí)慣,已被證實存在于諸多文明之中,在印度、在斐濟、在西哥特人中,都曾存在過人一到老年就去自殺的習(xí)慣。對此,涂爾干指出,這種所謂利他主義的自殺,“不是因為他自以為有自殺的權(quán)利,而是因為他有自殺的義務(wù)。如果他不履行這種義務(wù),就要受侮辱,而且往往要受到宗教的懲罰”。[19]
相對立的,利己主義的自殺是人們通常所謂的那種自殺,是個體意識強烈的產(chǎn)物。當(dāng)個體感覺到生命的卑微、孤獨無助和靈魂的幻滅時,他寧可選擇死亡而不愿茍活。死亡對他產(chǎn)生了強烈的吸引,沒有一種人間的愛或親情能夠留住他,他不顧及別人的眼光。涂爾干對自殺的義務(wù)性質(zhì)的理解是深刻的,但是,在他認為盡可能地全面考察了所有文明的自殺倫理之后,偏偏對古希臘,這個西方文明的起源忽略了。是的,沒有直接證據(jù)證明古希臘曾經(jīng)有過義務(wù)性的自殺風(fēng)俗。但是《阿爾刻提斯》卻清楚地向我們表明,輕視老人生命的觀點,在古希臘社會曾經(jīng)具有某種社會強制性。如果說不能將公元前5世紀的這種社會觀點稱為具有強制性的習(xí)慣,那么,它至少也是一種普遍的看法。實際上,希臘社會充滿了對年輕人的贊美。在城邦的體育館中、在體育競賽中、在日常宴飲中,年輕人,標志著優(yōu)雅的形體、美麗的容貌和風(fēng)一般的速度,而老人只好在一旁顧影自憐。連梭倫這樣的智者,年事已高時也遭到冷落。普魯塔克告訴我們,當(dāng)老年梭倫來到廣場發(fā)表反對僭主的演說時,沒有人尊重他。他失落地回到家中,將武器取出置于門外,從此安心過起平靜的退隱生活。[20]只有蘇格拉底是一個例外,那是智慧賦予了他自信。
古希臘沒有老人自殺的風(fēng)俗,但肯定的是,希臘社會中流行著一種不同于今天的價值觀,這種價值觀認為,一個人的存在價值,是由他對社會可能提供的服務(wù)而決定的。他可能對社會提供的服務(wù)越多,他的價值越大,反之越小,甚至沒有價值。年輕的國王阿德墨托斯以及歐里庇得斯,都是這種價值觀的代言人,他們輕視老年人。在他們眼里,人是從屬于社會的,人對社會的價值隨著他的衰老而減弱,以至于越是年老價值越小。
而恰恰是老國王和他的妻子,卻努力證明了一種新的價值觀的合理性。但他的證明不是中國式的。老國王是在古希臘的社會背景中發(fā)言。他如此言說:他不是奴隸,因此,不應(yīng)以年齡和體力,而應(yīng)該以公民的身份,與其他人平等地站在法律的面前。他證明,他履行了法律和習(xí)慣中的義務(wù),他已經(jīng)在衰老之前將王位傳給了年輕人;他還證明,他不但是公民,而且還有大量的地產(chǎn)(這些也會在死后依法傳給兒子)。他是一個財產(chǎn)所有者!因此,他不從屬于任何人。憑著這些,他可以決斷,誰也不能將意志強加在他的頭上。世俗的價值觀只能構(gòu)成一種看法,這種看法對一個公民不具有強制力。憑著法律,他可以毫無愧疚,可以抗拒大多數(shù)人的意志。他還向自己的兒子證明,他在精神上和財產(chǎn)上都是獨立的,而這是成為公民的條件。公民不是用榮譽或勇敢來衡量的,不能因為他沒能視死如生就認為他是奴隸。
新的倫理觀正在古希臘形成。這就是公民的倫理觀。論到公民,那只能是一個法律概念,而不是道德概念。在《阿爾刻提斯》中,老國王和他的妻子是少數(shù)派,但卻受到城邦法律的支持,連現(xiàn)任國王也奈何他不得。
《阿爾刻提斯》為我們提供了古典希臘社會和倫理的另一面。這個社會并不是只有政治上的沖突。事實上,任何一個社會中的倫理觀都不可能是鐵板一塊。希臘社會里充斥著倫理沖突,只是他們的倫理問題和我們的不大一樣。在《阿爾刻提斯》中,我們看到兩種倫理觀。它們在老年人或父母是否應(yīng)該為年輕人或子女去死這個問題上爭執(zhí)起來。世俗的觀點按照不同的年齡來區(qū)分人的價值和地位。而新的倫理觀要求,法律和習(xí)慣應(yīng)該是行為的最終依據(jù),只要擁有公民的身份,就無須受到法律和習(xí)慣之外的強制。這里,公民要求的平等不是政治參與的平等,而是社會地位的平等。歐里庇得斯讓我們看到,公民倫理正在幫助人們從世俗的壓制中沖出一條路來,幫助人們挺起胸膛來做人。
總結(jié)一下,在公元前5世紀~前4世紀,古希臘和古中國各自提出了自己的倫理假設(shè)。
古希臘人問:當(dāng)可以用父母的死換回兒子的生命時,父母應(yīng)該怎么辦?
古中國人問:當(dāng)兒子只有用違法的手段救父親時,兒子應(yīng)該怎么辦?
古希臘的父母屈身與兒子講道理,他們舉起法律的大旗,并用公民倫理論證了自由的合理性。之后,他們堂堂正正地生活在希臘社會中。
古中國的兒子沒有道理可講,他們無法回答這樣的兩難困境,只好把法律拋在一邊,試圖逃遁出社會。
(作者單位:華中科技大學(xué)法學(xué)院)
[1]《阿爾刻提斯》49-50,《羅念生全集》第三卷,世紀出版集團2004年,第22頁。
[2]《阿爾刻提斯》290-293,《羅念生全集》第三卷,世紀出版集團2004年,第28頁。
[3]《阿爾刻提斯》335-336,《羅念生全集》第三卷,世紀出版集團2004年,第29-30頁。
[4]《阿爾刻提斯》629-647,《羅念生全集》第三卷,世紀出版集團2004年,第38頁。
[5]《阿爾刻提斯》675-677,《羅念生全集》第三卷,世紀出版集團2004年,第39頁。
[6]《阿爾刻提斯》681-683,《羅念生全集》第三卷,世紀出版集團2004年,第39頁。
[7]《阿爾刻提斯》683-689,《羅念生全集》第三卷,世紀出版集團2004年,第39頁。
[8][清]薛允升:《唐明律合編》,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,第3頁、12頁;[清]沈之奇:《大清律輯注》,法律出版社2000年,第10頁。
[9][古希臘]阿里斯托芬:《云》993-1000,《羅念生全集》第四卷,第194頁。
[10][古希臘]荷馬:《伊利亞特》第二十卷218-220,《羅念生全集》第五卷,第493頁。
[11][古希臘]希羅多德:《歷史》第一卷31,王以鑄譯,商務(wù)印書館1959年,第15頁。
[12][古希臘]索??死账梗骸短乩λ股倥?178,《羅念生全集》第二卷,第477頁。
[13][古希臘]索??死账梗骸抖淼移炙乖诳屏_諾斯》510,《羅念生全集》第二卷,第509頁。
[14][古希臘]索??死账梗骸抖淼移炙乖诳屏_諾斯》1265,《羅念生全集》第二卷,第531頁。
[15][古希臘]阿里斯托芬:《云》1330-1334,《羅念生全集》第四卷,第205-206頁。
[16][古希臘]阿里斯托芬:《云》1410-1429,《羅念生全集》第四卷,第208頁。
[17][古希臘]阿里斯托芬:《云》845,《羅念生全集》第四卷,第189頁。
[18]《羅念生全集》第二卷,第406頁。
[19][法]涂爾干:《自殺論》,馮韻文譯,商務(wù)印書館1996年版,第228頁。
[20][古希臘]普魯塔克:《希臘羅馬名人傳》(上),陸永庭、吳彭鵬譯,商務(wù)印書館1990年版,第201頁。